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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EDP领军人才学员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隋熙凤:让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做营商环境裁判员
发布人:王博  发布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10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月12日电(姜辉)目前,黑龙江省上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打响了攻坚战。营商环境包含的因素众多,市场、投资、政务、法治,人文等都是构成营商环境的因素之一,哈工大EDP领军人才学员、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隋熙凤建议,让专家学者、市场主体人员做营商环境的裁判员,构建凸显龙江特色投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隋熙凤认为,首先确立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对标标尺。对营商环境的评价,世界银行的评价标准是国家的基本遵循,国家设立的标准是各省的基本遵循,但是各省可以做行动计划,各省的标准可以有差异性。建议我省出台优化投资营商新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可以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构建具有我省特点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一是对标对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建议跟踪研究梳理贵州、海南、广东、上海四省市的环境指标,确立我省优化投资营商新环境的目标任务。二是科学设置评价主体。改变目前由政府部门担纲组织评价主体,交由人大或者政协组织实施,在评价过程中,给与评价人员足够的经费保障,防止评价过程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三是评价人员组成上,要吸收更多的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各类人员,让他们做营商环境好坏的裁判员,对于营商环境的优与劣,营商主体最有发言权,他们的评价,最能反映投资营商环境的优劣程度。四是在评价方法上,建议用人工调查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营商环境的评价个案工作,尽最大限度保证评价的真实性。

  二是开发投资营商环境的自评价指标。投资营商环境指标并非一成不变,不断发现影响市场主体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开发指标是该项研究的规律。建议针对我省共同存在的法治问题,设置“法治保障”类保障性指标,针对哈尔滨市特殊地理位置,设置“开放合作”类便利度指标,针对省内中小城市存在的人才流失严重的突出问题,设置“人才建设”等指标,对我省广大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县级市可以设立适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指标,形成具有龙江特色的投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此推动投资营商新环境建设。

  三是突出法治化投资营商环境建设。专门构建法治化指标体系并开展系统评价对我省非常必要且紧迫。法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是构建便利化环境的保障。法治化问题在我省营商环境建设中相对突出。从行为来看,立法、执法、司法、行政各个方面的法治化程度均存在提升空间。从对外影响看,法治化问题已经成为了我省负面名片。法治化评价在当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体现并不充分,国家发改委基本遵循世行指标,2019年仅增加了企业注销,不足以反映法治障碍,如果以前述增加特色指标的方式开展法治化环境评价,也可以一定程度推进营商环境工作,但在评价广度、深度等方面仍会有很大不足,不可能取得全面揭示问题的良好预期。

  四是建立系统化自评价机制。以评促改是评价的目的所在。我省正在组织全省十三地市加新区进行评价,要持续推动各地找准问题进行改革,还应建立全省系统化评价机制,针对该项工作的长期性、各地市县间结果的不可替代性、评价结果可变性和要求持续进步性等特点,建立动态评价机制,一是评价工作要形成长效常规工作机制、不搞运动式评价;二是指标设定动态可变化,要长期跟踪环境建设工作,哪个领域、事项影响投资就适时调整动态指标进行评价考察;三是通过政府部门与智库或研究机构合作共同建立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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